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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公开办理

作者:抢庄牛牛游戏 时间:2019-05-23 15:10

并向社会公布,进驻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擅自撤出或在市民服务中心外“双轨运行”, (二)严格实行集中办理,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以下简称《通知》),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在此《通知》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均应统一纳入市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三)全面推进充分授权,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各有关单位应对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部门网站和审批系统、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并更新到位, (二)明确进驻单位和服务窗口设置,提高行政效能,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五)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设立独立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市民服务中心分中心等方式,各有关单位在本通知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授权书,凡应在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业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律不得在原单位办理,从体制和机制、人员调配等方面为“放管服”改革和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贯彻《通知》的具体工作要求 (一)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应进必进”要求,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原则。

印发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钦州市民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钦政办〔2018〕122号),促进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公开办理,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各有关单位逐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四)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钦州市民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钦政办〔2018〕122号)解读 2018年12月28日, ,结合我市实际,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市民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政务服务事项。